據(jù)了解,為深入貫徹落實收費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總體工作部署和有關規(guī)定,2020年1月1日起,高速公路客車、貨車實行ETC電子不停車收費,封閉式高速公路收費站入口統(tǒng)一按車(軸)型收費,取消現(xiàn)有的計重收費。
按照“貨車必檢、超限禁入”的要求,所有貨車必須按照交通標志及人員引導,依次進入稱重檢測通道接受檢測。對經入口稱重檢測為合法裝載的貨車,發(fā)卡放行;對經入口稱重檢測為違法超限超載的貨車,禁止駛入高速公路。
據(jù)福建省高速集團消息,根據(jù)《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guī)定》(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62號),此次超限超載車輛認定標準為: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超過4米,總寬度超過2.55米,總長度超過18.1米;二軸貨車,車貨總質量超過18000千克;三軸貨車,車貨總質量超過25000千克;三軸汽車列車,車貨總質量超過27000千克;
四軸貨車,車貨總質量超過31000千克;四軸汽車列車,車貨總質量超過36000千克;五軸汽車列車,車貨總質量超過43000千克;六軸及六軸以上汽車列車,車貨總質量超過49000千克,其中牽引車驅動軸為單軸的,車貨總質量超過46000千克。
貨運車輛對檢測結果有異議的,不得以任何理由在現(xiàn)場滯留,擾亂檢測工作秩序;對不聽勸阻、惡意堵塞、強行沖卡的,公安交警、交通綜合執(zhí)法部門將依法實施處理,并按照《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界定嚴重違法失信超限超載運輸行為和相關責任主體有關事項的通知》規(guī)定,列入失信當事人名單,實施多部門聯(lián)合懲戒。
實行入口稱重檢測后,福建省高速集團將持續(xù)加大人員要素投入,從源頭上控制貨車超限超載現(xiàn)象,減少超限超載運輸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