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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黃石中心城區(qū)禁止貨車通行

  從2016年3月1日起,黃石市中心城區(qū)貨車禁止通行,警方昨提醒司機朋友,請自覺遵守禁行規(guī)定。


3月1日起黃石市中心城區(qū)貨車禁止通行

  為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確保城市道路、橋梁等基礎設施的安全,改善城市人居生活環(huán)境,黃石中心城區(qū)貨運車輛將禁止通行。禁止貨車通行的道路為:杭州東路、杭州西路、桂林南路、桂林北路。禁止核載1.9噸以上(含1.9噸)貨車通行的道路(橋梁)為:黃石大道黃石長江大橋橋下路口至青龍閣路口、沿江路、武漢路、湖濱大道、昌大堤路、彩虹路、華山路等市內主要道路,以及鐵山大道、友愛大道、盛洪卿路、勝利路、張之洞路等。

  凡是進出黃石中心城區(qū)的大型貨車可根據(jù)實際需要在下列線路上繞行:迎賓大道—大泉路—肖鋪路口—發(fā)展大道—老下陸路口—快速路—大棋路—河西大道—黃石大道—青龍閣路口;迎賓大道—大泉路—肖鋪路口—發(fā)展大道—老下陸路口—沿湖路—青龍閣路口。其中,沿湖路通行時間為每日21時至次日5時,其余時間禁止通行。

  黃石外貿碼頭進出港貨物大型運輸車輛要經上窯青龍閣路口至沿江路駛入碼頭;沈家營碼頭進出港貨物大型運輸車輛經大泉路至迎賓大道至黃石大道駛入碼頭。這兩條線路通行時間為每日21時至次日5時,其余時間禁止貨車通行。

  據(jù)悉,貨車裝載流體、散體貨物貨車,必須封蓋嚴密,嚴禁超限超載、拋灑、滴漏、飛揚,違反者將依法予以處罰。此外,確需在黃石中心城區(qū)禁止、限制貨車通行以及可在每日21時至次日5時通行的道路上行駛的貨車應事先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辦證窗口申辦《貨車臨時通行證》,并在指定的時間、線路上通行。違反上述禁行、限行管理規(guī)定的貨運車輛,由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guī)定處以200元以下罰款、記3分,情節(jié)嚴重的加重處罰。

來源:黃石新聞網 作者:Su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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